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体干警将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鹤山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学习《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活动。
活动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海燕主持,政治处主任钱华领学了《诚信公约》内容,要求大家了解诚信内涵,树立诚信理念,培养诚信优良品质,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积极为文明创建工作贡献力量,并要求将《诚信公约》内容上传局内微信工作群,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