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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普法宣传队当场调解两起纠纷

  发布时间:2009-08-11 10:40:34



    8月7日,鹤山法院组成的普法宣传队,利用“巡回审判周”深入到鹤壁集乡西马驹河村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做法制宣传,并当场调解了两起纠纷,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普法宣传队队员一早就来到鹤壁集乡西马驹河村村委会,由村干部通过广播告知村民,有什么纠纷或者法律问题可以到村委会向鹤山法院普法宣传队队员咨询。不一会,陆陆续续村委会站满了前来咨询的村民,向队员们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其中一位姓魏的村民来咨询,说本村村民姬某在整理自己家耕地的时候,将自己家耕地中的一块大石头扔到了村民魏某的地中,并砸坏了自己种的地里的树木,经与姬某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问自己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我们宣传队的队员告知魏某,此事虽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不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希望他们两家能协商和解解决。队员们立即让村干部找来了姬某,姬某说,我不是不给他搬,只是石头太大,需要找时间用机器搬出,另外两家本来关系不错,但魏某说话太难听,所以也不愿意给她搬。队员们找到症结所在,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姬某同意在十日内将石头处理,造成的损失愿意赔偿。另一村民杜某称,自己女儿因出外打工结识了郑州的张某,因此和家中的丈夫发生纠纷,希望宣传队员能帮助劝说他的女儿,队员们立即赶到杜某的家中,劝说杜某的女儿,经过队员们从法理和情理多方位地对杜某的女儿做工作,其女儿同意不再和张某联系,安心照顾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安心照顾好这个家。由此,一起家庭矛盾被队员们成功化解了。杜某也对队员们的帮助表示十分感谢。

    鹤山法院普法宣传队成立以来,深入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不但宣传了法律知识,而且发现了群众中的矛盾纠纷隐患,成功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鹤壁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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