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位于鹤壁北部,在这片巍巍太行屹立的土地上,有一支为鹤山区保驾护航、为人民定纷止争、公正执法的法官队伍---鹤山区人民法院。鹤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5月,原址在鹤壁集,1991年6月迁到现址。现有正式干警42人,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5个机构和鹤壁集、姬家山两个派出法庭。
(一)人员情况
鹤山区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40名,事业编6名,实有44人。领导班子6人,分别为院长1名、副院长3名、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政治部主任为挂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年龄结构情况:大于55周岁的6人,46-55周岁的14人,36-45周岁的10人,小于35周岁11人。专业及学历结构情况:法律硕士3人,法律本科41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
鹤山区法院党组由6人组成。
党组书记、院长翟振东同志:主持区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振亚同志:负责区法院日常工作,翟振东同志离鹤期间主持区法院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工作;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红杰同志: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钱华同志:分管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戚秀丽同志:负责执行局全面工作,分管鹤壁集法庭、姬家山法庭;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凤欢同志:负责政治部全面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研究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