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鹤山法院五项举措确保廉洁过中秋节俭迎国庆

  发布时间:2009-10-01 13:03:05


    在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杜绝“节日病”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鹤山法院在重申了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基础上,采取了四项措施加强节前预防。

    一是下发一个文件。将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下发到每位干警手中,让每位干警都了解院里对“双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详细内容和要求。二是同各庭室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中秋节前我院由专人代表院党组与每位庭室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友情提醒谈话,要求他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庭室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是公布监督电话。我们通过公示栏向全区公布监督电话,让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和形象进行监督。四是节后进行一次检查。中秋、国庆节期间我院纪检监察员要不定时对值班,车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有禁不止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五是组织干警及其家属开展“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用亲情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确保全院干警廉洁文明庆双节。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监察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