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鹤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六月份第三次集中学习,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林带领大家学习《关于印发<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规范司法行为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主要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在反对“四风”方面。重点解决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方式简单粗放;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执法监管长效化常态化不够,集中突击频繁、临时应付现象突出等问题。(二)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重点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个别单位和干部拖欠群众钱款、与民争利等问题。(三)在自身建设方面。重点解决作风不够精细,不注意细节,不注重过程控制;不坚持原则,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守土不尽责;执行“中梗阻”,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拖着不办;党性意识不强,党员意识不强,自觉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深入开展“四学四比”,即学基本理论,比理想信念牢不牢;学党章党史,比党性修养深不深;学群众路线,比宗旨意识强不强;学党规党纪,比廉洁自律严不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最后,李晓晔院长就鹤山区人民法院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安排提出要求。提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中,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确保督促及时整改督促落实,确保活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