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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劳动起争议,巡回审判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4-06-25 09:35:49



    6月24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巡回审判走进矿区,审理一起因劳动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维护矿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李某某为了养家糊口,2005年2月经人介绍到鹤壁市某矿打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13年3月,该矿终止与李某某劳动合同,并拖欠2005 年至2013年8年间的加班工资,未缴纳养老保险金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6余万元。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受理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吃透案件事实,选择到劳动者所在单位开庭,及时审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场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以前我们不敢要求加班工资、劳动补偿金等劳动福利,听了鹤山法院的整个审理过程,长了不少见识,知道我们还有这么多的劳动权利,这下好了,有了法院开庭现场说法,我们心里有了底,以后我们维权有法律撑腰,我们维权路不再难。

    庭审结束后,张勇军庭长还不时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争取和谐结案。张庭长表示,像这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选择到用人单位开庭,既可以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可以宣传法制知识,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扩大庭审的法制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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