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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向科技要效率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4-07-16 13:04:38



    鹤山区法院为了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两个派出法庭安装上了远程立案系统与电子签章系统,减少了要求到法庭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再去鹤山区法院立案大庭立案登记的麻烦,缩短了当事人立案时间,提升了法庭立案工作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快办事,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7月份以来,姬家山法庭使用远程立案系统审查立案3起,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如原告杨某与被告鹤壁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13年5月,被告鹤壁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经熟人介绍向原告杨某借款51万余元,当时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一年,并按期支付约定利息。约定到还款日期后,被告某公司迟迟不予还款,原告杨某多次找被告催要无果后,于2014年7月2日到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申请立案,法庭庭长张勇军了解整个案件经过,并审查了原告提供的案件材料,通过法庭的远程立案系统当即给原告杨某立了案,原告在立案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庭审查后制作了诉讼财产保全裁定,并通过电子签章系统在线签章,很快制作了正式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及时对被告财产进行了保全。从申请立案到发出财产保全裁定,整个过程仅用不到两个小时时间,就及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杨某对人民法庭利用科技高效办案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表示高度赞扬。

文章出处:姬家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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