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鹤山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各庭室的审判质效数据录入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发回重审、改判的数量,8月14日,召开审判质效工作推进会,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主持。
推进会上,高海燕副院长宣读了《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审判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该规定明确了立案庭与各业务庭录入信息工作职责,明晰了审判流程管理各个阶段、各选项信息录入工作责任,提高了庭审笔录的及时准确录入率,规范了案件的审限管理、裁判文书审核、案件报结与归档等一系列详细审判管理问题。明确了各承办庭、各承办人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审判流程管理各项工作指标,强化了鹤山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水平。
为了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由纪检组长马俊代表院纪检组宣布在全院范围开展《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办法》,重点评查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采用庭室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认真分析近三年来我院被发回、改判案件的原因,以便提高鹤山区法院裁判文书的质量。
李晓晔院长就落实以上两项重要工作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工作责任意识,规范日常的工作习惯,认真对待每一项审判质效指标,及时按照审限办结各类案件,规范录入审判管理流程信息;二是,严格按照我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办法,各庭室要高度重视此项评查工作,这也是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中央巡视组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分析发回重审、改判的深层次原因,责任到人、责任到具体细节,逐一整改落实解决,最终由审委会核查发回重审案件,提高我院审判工作水平;三是,在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际活动中持续深入开展之际,全院干警更要有一种紧迫感与使命感,提高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提升我院司法公信力,塑造公正、文明、高效、亲民司法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