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人民群众的锦旗就是执行干警工作的动力

  发布时间:2014-08-21 08:16:42


    2014年8月20日,一个正常的工作日,有个手拿锦旗及鞭炮的人来到了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贾某握着执行局局长张晋邦的手激动的说:“谢谢鹤山法院的执行干警,要不是你们法院干警加班加点给我处理案件,这笔欠款还不知道啥时间能要回来,感谢你们啊。”原来是当事人给执行局的干警们送锦旗了。

    2014年2月11日,贾某向我院申请执行王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接到该案后,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首先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王某、李某刚开始态度抵触,对欠款数额有异议,我院执行干警多方做被执行人王某、李某的思想工作,与其进行沟通,2014年4月10日,王某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10000元的执行款,并保证于一个月之内将余款全部履行完毕,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但一月之后王某、李某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也不回家,经法院干警多方调查落实,王某有可能位于淇滨区某小区其母亲家中,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李鹏、杨焕朝多次蹲点守候在该小区王某母亲家附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连续蹲守三天后,终于等到了王某,并将其带回法院,起初被执行人王某称自己现在没有履行能力逃避执行,法院干警又给王某讲法律,使其认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努力,被执行人王某震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将余款25000元的执行款送到法院。当我院干警将全部执行款送到贾某手中,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此案到此顺利结案。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