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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法院五个对策控制涉诉信访量

  发布时间:2009-10-21 16:17:18


    鹤山法院五个对策控制涉诉信访量,确保涉诉信任人能服判息诉,确保了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

    一是对上访人诉求合法,法律法规和政府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该办结和执结的积案,认真组织办量,调整思路,迅速结案,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再审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提出办理要求;对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瑕疵案”,重点是法外处理、情理服人、取得谅解。

    二是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即上访人诉求合理不合法或坚持过高要求的,重点是适当补偿、个案救济、尽力关怀。要主动协调各方,解决实际困难或给以适当补助。决不能以“没有法律根据、法院解决不了”为由,拒之门外;决不能以“法律手段穷尽、法定程序走完”为由,置之不理。

    三是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加强协调,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用法律、情理去疏导、说服,用真心、诚心和耐心去感化,努力使其息诉罢访。

    四是对上访人坚持无理过高要求的,重点是进行有力的说服教育工作和公开听证,动员其亲属、当地基层干部帮助做工作,仍不能息诉的,要协调移交当地政府或基层组织进行稳控,确定稳控责任人。

    五是对于确属无理闹访的,要在收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多种形式的集中法制教育;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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