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中,姬家山法庭主审法官能动司法,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更加注重案件的执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试行二个月来,已顺利协调执行5起案件。今年9月,主审法官又执结了一起拖欠工程款案。原告杜某领到款后,激动的对法官说“法院公正判决,快速执行,使我的权益得到了实现”。
原告杜某于2009年底在鹤壁某企业承揽了施工工程,完工交付后,该企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60余万元一直未支付。原告向姬家山法庭提起诉讼后,经判决被告企业支付工程款和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该企业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今年9月12日,原告杜某向姬家山法庭申请执行,法庭法官传唤该企业负责人到庭并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经法官多次协调,9月底前该企业将工程款60余万元及利息损失支付原告杜某。
由主审法官负责审执一管到底,增加了主审法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但缩短了当事人跑路环节,使法官审理时提高了责任心,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快速实现。试行以来,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审执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