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山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到2011年,辖区两个人民法庭全部建成标准化法庭,在此基础上,鹤山区法院在人民法庭工作上坚持“五个注重”,推进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审判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向信息化、规范化、精品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注重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将信息技术成果运用到法庭,让信息技术真正促进审判,服务群众。鹤山法院党组注重在物质装备上向人民法庭倾斜,2012年在两个法庭均安装了自动安检门和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保障审判安全;将审判流程管理网、网上电子签章系统等铺设连网接到法庭,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率先将庭审直播设备、网上远程立案、网上缴费运用到法庭,让信息技术能真正方便群众。
二是注重人民法庭工作生活保障,“五小”设施全面建设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坚持从优待警原则,在省法院关爱法庭干警,配备了冰箱、微波炉等生活设施的基础上,高标准建成了“小厨房、小菜园、小宿舍、小活动室、小图书室”这“五小”设施,小厨房里炊具、灶具、冰箱、微波炉、抽烟机一应俱全,小菜园里干警业余种植了十来种蔬菜、水果,小宿舍里床铺、被褥、空调全部到位;为干警午休和值班,加班住宿解除后顾之忧;小活动室配有乒乓球台、棋类、哑铃、跑步机等健身设施,鼓励干警健康生活,开心工作;小图书室提供书籍,杂志供干警阅读和当事人查找法律答案。此外,院里还每月拨付干警专用生活费,并保障工作用车,为法庭干警提供全面的工作生活保障,让法庭能留住人,让干警能安下心,让工作轻装前进。
三是注重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主动创新工作机制,试行主审法官立、审、执一管到底负责制并对主审法官实行量化积分考核,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升。鹤山法院要求法庭干警每天电子签到,外出备案,避免法庭出现纪律松弛问题。为落实省法院主审法官、新型合议庭指导意见,鹤山法院自今年7月以来,在两个法庭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还权于主审法官、审判长,由主审法官自主决定案件、自己签发法律文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同时试行主审法官对案件立、审、执一管到底负责制,对简易案件,让群众到法庭找到一个法官就能走完所有法律程序。真正方便群众诉讼。在工作中,对主审法官实行就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综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逐项量化考核,每月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实行近三个月来,结案时间平均缩短11.7天,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7.6%,服判息诉率上升10.9个百分点,调解率上升5个百分点。最快的一个案件从立案到执法仅用了20天时间,受到群众赞扬。
四是注重对人民法庭的监督指导,实行全部案件跟踪监督制,主管副院长每周一天驻庭工作等制度确保规范司法、廉洁司法。为加强对法庭主审法官和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自今年7月以来,对主审法官审结、执结的案件,由院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对所有当事人以电话回访、当面回访等形式跟踪问效,防范干警不规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还实行主管副院长每周到各法庭驻庭工作一天的工作指导制度,以便同干警共同研讨疑难案件,指导开展工作。每周五上午主审法官、审判长联席例会,研讨案件,讨论工作,推进规范司法。此外,在法庭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廉政监督岗牌公布了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注重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法庭门口,统一悬挂便民小黑板,公示法庭工作人员状态及联系电话,设有群众留言处,方便群众联系;在法庭大厅,设有群众休息区,提供饮用水;公示了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一系列内容,方便群众了解诉讼常识。在工作中,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网上远程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同时,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一村一法官”,巡回审判、指导社会法庭等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真正让法庭为当地群众保稳定、促和谐。
正是由于鹤山区法院党组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视,措施有力,管理科学,所以,走进鹤山区的两个法庭,让人感到工作环境整洁优美、庄严温馨;工作氛围规范有序,认真热情,工作成效也不断提升,近年来两个法庭工作人员获得省、市级荣誉数十项,2012年来,鹤山区法院在全省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荣获第一名,2013年为第二名,绩效考核成绩也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