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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群众咋方便咱就咋办

  发布时间:2014-10-15 09:50:35



姬家山法庭庭长张勇军走村入户调解纠纷

    今年9月12日上午,原告杜某拿着鹤山法院姬家山法庭审理的案件生效判决书来到姬家山法庭,要求立案执行被告某企业拖欠的工程款60余万元。庭长张勇军审查后,当即安排人员在法庭使用远程立案程序予以立案受理,并由主审该案的法官直接办理执行工作事项。该案案件由来是原告杜某于2009年底在鹤壁某企业承揽了施工工程,完工交付后,该企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60余万元一直未支付。原告向姬家山法庭提起诉讼后,经判决被告企业应支付原告工程款和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该企业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致使原告拖欠工人的工资款也不能及时给付。当日执行立案后,法官及时传唤该企业负责人到庭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该企业负责人称现在资金紧张,想推后一段时间再还款。法官责令企业立即提供近期财务报表,了解该企业的经济状况,同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多次进行协商,并给被告讲解,如果不及时履行将可能扩大企业的损失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执行意见,该企业于9月29日将工程款及利息损失全部支付给原告杜某。杜某收到执行款后,高兴地说:“没想到仅用不足20天就把我的执行款执行到位,法院的立审执一体化就是好,就是快”。

   立、审、执一体化是鹤山法院创新人民法庭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远程立案并对自己办结的审理案件负责执行,减少了中间环节,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办案效率,赢得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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