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制度改革以来,特别是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工作开展以来,鹤壁集法庭主审法官以方便当事人诉讼、最大程度、最高效、最便利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对自己审结的案件一管到底,强化案件的执行,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杜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13年底经鹤壁集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陈某、杜某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000元,分两次付清,于签订调解协议当日付清5000元,于2014年8月31日前给付7000元。今年的8月25日,原告李某急匆匆地来到法庭,对当时的承办法官说,马上第二批款项的履行期限就到了,但被告陈某和杜某一点动静都没有,自己也不知道被告的下落,担心第二批赔偿款的落空。针对这种情况,鹤壁集法庭承办法官当即表示,请原告李某放心,既然是通过我们法庭处理的案件,我们一定一管到底,由我们承办人员负责联系被告,并负责第二批赔偿款的落实到位。
在李某将信将疑的离开法庭后,承办法官马上从档案室调取了原审理卷宗,并按原告当时留的电话号码与原告进行了联系,提示电话均已停机。随后,承办法官又联系当时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希望从他们那里能得到被告的信息,但除了二被告可能在淇滨区军民花园小区附近开饭馆的线索外,仍是对被告的下落一无所知。为了兑现对原告李某的承诺,办案法官连续两天中午、晚上在军民花园小区附近的饭馆一家一家的排查,查找被告的不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二天晚上一个偏僻的小饭馆里找到了被告陈某。经过做工作及晓以利害,陈某于10月16日在鹤壁集法庭将第二批赔偿款7000元交到了原告李某手中,至此,该案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