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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组织法庭干警学习人民法庭庭训并在醒目处悬挂

  发布时间:2009-11-06 08:43:35


    鹤山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人民法庭庭训的通知后,院长李晓晔快速反应,及时安排部署,要求鹤山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的全体干警开展学习宣传人们法庭庭训活动,并在两个法庭的醒目处悬挂了人民法庭庭训。

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采纳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集体智慧的基础上,决定将“公正、廉洁、为民”确定为人民法庭庭训。“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公正、廉洁、为民”充分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庭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发扬,是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

    鹤山法院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庭庭训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人民法庭庭训活动,两个法庭的干警在学习最高院文件的基础上,每名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一篇,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使广大人民法庭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李晓晔院长要求两个法庭干警,要谨记“公正、廉洁、为民”庭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人民法庭庭训要求贯彻到工作实践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努力推进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与发展。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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