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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毒“豆芽” 判你刑罚没商量

——鹤山区法院集中审理一批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

  发布时间:2014-12-16 08:32:14



    12月15日,鹤山区法院刑庭走进鹤山区南街社区居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王某等四人对自己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法庭审理查明,王某等四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王某等四人也被鹤山区法院分别判处一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10000元。

   2013年11月13日,有群众举报鹤山区鹤壁集镇岗楼东菜市场有不法商贩生产销售毒豆芽,接到群众举报后,鹤壁市鹤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迅速对鹤壁集镇岗楼东菜市场经营豆芽的摊贩进行抽样检测,发现王某、户某某、刘某、王某某等四家摊位生产销售无根水豆芽。据王某等人供述,2012年夏他们从安阳一个商贩口中得知,通过添加无根水可以增强豆芽外表的鲜亮色泽,提高豆芽的销量,所以他们从其手中购买无根水添加到豆芽中,生产的豆芽通过鹤壁镇岗楼东菜市场或批发或零售流向消费市场。王某等四人生产的豆芽所有添加剂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成分,违反了我国卫生部卫生厅对于该物质禁止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规定,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四被告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秩序。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利益行为,鉴于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故做出以上判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信合法经营,才能生意兴隆,靠坑害群众利益的不法手段,暂时获得一时利益,但却把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就像上述四名被告人,因一时贪欲膨胀,最终换来的是正义审判、法律严惩。

    人无信不立,诚实做人,合法经营才是生意正道,不要心存侥幸,一时的获利换来的却是法律制裁,的确不值!因此,鹤山区法院法官提醒:遵纪守法,做诚实人、办诚实事、走诚实路,争做一名学法守法好公民!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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