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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调解六起涉农民工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25 10:09:56


    近日,鹤山法院经过不懈努力,一举调解六起劳动争议案件,受到当事人双方的好评。

    吴洲等六人在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某矿终止劳动合同后,认为矿方给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不对,向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辩称经济补偿金已经足额支付。经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经济补偿金没有完全支付,于是裁决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某矿支付吴洲等六人数额不等的经济补偿金差额。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某矿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我院。

    由于牵涉到吴洲等人系农民,按照省高院的快审快结的文件精神,鹤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理该案时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矿方坚持认为结算时已经足额支付了,即使一审法院判决我们败诉,依然坚持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鹤山法院民一庭从现在矿上的形势讲起,让周建庆等人了解矿上的困难,又讲到劳动者工作的不易,让双方互相体谅,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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