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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组织召开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适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2-06 14:42:20



    为解决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以指导办案实践,2月5日,鹤山法院组织召开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适用中疑难问题研讨会。鹤山公安分局付利华副局长、王永涛队长,鹤山区检察院张联社副检察长,我市知名律师闫炜、王振宇、李红军等应邀到会参加座谈。鹤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主管刑事副院长高海燕,刑庭全体干警参加研讨。高海燕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领导站在各自工作角度,针对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适用在现实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并对下一步该规定的适用提出合理性建议。三位律师根据在办案过程中的实际案例,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辩护人的角度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适用、存在问题的原因作出具体分析,并针对目前这种状况,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建议。高海燕副院长、刑庭李桂红庭长也结合实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最后,高海燕副院长作总结发言。高院长指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适用问题在审理中确实有难度,今年,鹤山区法院将工作理念定位为规范文明司法年。召开此次研讨会,目的就在于要与公检、律师达成共识,通过身体力行的努力,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法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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