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鹤山法院召开“岗位练兵、争先创优” 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5-04-22 09:35:55




    为深入贯彻鹤壁市中院党组提出的“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工作方针,落实鹤山法院关于“规范文明司法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鹤山法院于4月21日下午召开“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动员会。鹤山法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鹤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主持。

    会上,首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林宣读《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活动时间自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7月31日,活动参加人员为全体干警,包括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和综合部门工作人员。竞赛项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精品庭、精品文书、精品案、办案标兵、执行标兵,书记员庭审速录、卷宗装订,法警体能、技能、专业知识,综合部门工作人员公文写作能力等测试。接着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钱华宣读《鹤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大练兵竞赛实施办法》,最后李晓晔院长代表鹤山法院党组作动员讲话。

    李晓晔院长提出,“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的开展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由,是当前司法改革形势、法院今后发展方向、上级法院锤炼队伍要求和鹤山法院实际工作共同作用的结果。全体干警要认识到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并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李院长针对活动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力争做到人人参与,因岗制宜,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岗位特点,制定练兵方案和操作细则,务求做实做细,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以务求实效为重要标准。不仅要做到人人参赛还要做到人人观赛,使竞赛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让获胜者有荣誉感,失利者心服口服。二是务求积极参与,因人制宜,强化自身技能。干警根据岗位需要和自身实际,深入学习相关业务技能知识,以做好本职工作为标准,进一步增强个人本领。切实做到工作、练兵两不误,把练兵焕发出的工作热情、学到的本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检验大练兵活动取得的成效。三是要科学组织、合理安排,要在全院掀起干警岗位技能大练兵的热潮。

    鹤山法院旨在通过“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法院审判队伍。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