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莅临鹤山法院指导检查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5 10:10:31


    5月4日上午9点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希利等人陪同下到鹤山法院指导检查立案工作。鹤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海燕陪同。

    刘明院长一行先后视察了鹤山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导诉台、立案登记窗口、法律援助窗口、立案答疑接待室等,并与立案庭干警和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了亲切交流,详细了解了来院当事人的立案登记情况。刘明院长对鹤山区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工作,准备工作扎实充分表示肯定。同时刘明院长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法院干警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登记立案指导精神、实施范围、操作程序等规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机制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到处,推动立案审判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