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法官当如邹碧华,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根据邹碧华同志的优秀先进事迹,结合鹤山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邹碧华精神的现实意义,并对如何加强鹤山法院队伍建设进行了些许思索与尝试。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如何学习邹碧华精神,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一是学习邹碧华精神,大力推进司法公正;二是学习邹碧华精神,提升法官自身素质;三是学习邹碧华精神,强化纪律与规矩意识,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2014年12月10日,生命的时间止步于47岁,一位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逝去了。燃灯者邹碧华、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邹碧华、勇于创新的管理者邹碧华、与时俱进的行业创新者邹碧华……这些称号无异于都是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47年来人生的最好诠释。
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邹碧华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学习思索邹碧华同志精神的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优秀先进事迹,并阅读了他起草编著的一些法学作品,比如《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等等,他的精神使我感触颇深,更为法律界失去了这么一位优秀的综合性人才而久久不能释怀。时至今时今日,我对其说过的一句话仍然记忆犹新,邹碧华曾说:“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
新时期改革中,司法改革被称为“改革中的硬骨头”,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的主任,其压力可谓巨大,但邹碧华同志毫不退缩、知难而上,勇于担当,公开公正地推进改革。在这些先进事迹的背后,我看到了邹碧华同志精神的些许现实意义,更结合我院队伍建设进行了些许思索与尝试。
一、学习邹碧华精神,大力推进司法公正
灋,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说:“灋,邢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同“法”,今文省(段注本改为从廌去),是中国古代最早明文记载表示法律含义的字之一。基本义指:刑法、法律、法度;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即解廌,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与刑法有关,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鹤山法院国旗下就立有这个动物的石雕,代表着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狭义的司法公正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要求,在逻辑上、人们的心理上、事实上所得出的结论均属正确。广义的司法公正则包含了一切司法机关所进行的司法行为是正确行为,并被绝大多数人认为该行为符合正义、平等、公平、民主、文明、效率、经济、客观、实际的要求,即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或称为司法公正的基本尺度。
(一)学习《要件审判九步法》,规范审判方式
审判方式滞后从程序上制约了司法公正,过去的审判方式大多数是法官“坐堂问案”、“先定后审”、审判走过场的“暗箱操作”式,制约了当事人的权利,虽说公开却透明度不高,虽有监督却监督乏力,虽力求公正但法院声誉不高,因此随着司法公正的呼声增强,改革审判方式的步伐也在加大。而邹碧华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是在要件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操作方法。要件分析方法,也叫基础规范分析方法,是指以构成诉讼基础的基础规范作为出发点,通过分析并涵摄规范要件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以确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为核心,从固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到寻找并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抗辩权基础,再到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分配证明责任,直至根据实体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逻辑分析,并最终作出裁判,审理思路完整、清晰。其特点是以请求权和抗辩权基础作为法律适用的基本出发点,以要件事实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以简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作为抽象审判思路的基本载体,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建立连接点,在纠纷事实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之间建立连接点,在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建立连接点。
由于鹤山法院当地群众法律素质偏低,特别是诉讼能力较弱,还不能严格完全照搬“要件审判九步法”,因此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应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大法官的释明作用,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以达到缩短审判期限、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的目的,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二)强化执法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指人大、社会舆论等新闻媒体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执法外部监督,净化执法环境,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职权非法干预主义。
1、代表旁听,接受监督。法院庭审工作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增强司法透明度;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人大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形式多样化,可以采用信息、手机报、寄送工作报告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审判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
2、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我院自去年至今施行跟踪问效制度。每月底以前由主管副院长协同院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对当月结案的当事人进行全员回访,针对工作作风纪律、司法行为规范、廉洁自律三方面征求意见,引入监督机制,防止个别法官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学习邹碧华精神,提升法官自身素质
(一)培养善于研学的能力
法官必须具备与法官职业需要相适应的业务素质,这不仅需要储备大量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还要有理解法律精神的能力。要面对不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各类新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适应时代的发展,履行法官的职责。养成勤于学习、善于研习的本领,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做学习型、知识型的法官以严密的司法思维、高超的司法智慧、熟练的司法技能、文明的司法行为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新常态。
(二)培养自如运用法律的能力
运用法律惩罚犯罪,维护稳定,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将法律知识融入每个案件之中,理清法律关系,弄清法律事实,找准法律依据,正确做出判决。熟悉法律,了解法理,对案件事实能够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能够准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判,而且这种运用法律规定判断事非的能力要达到运用自如、练达娴熟的地步。
(三)培养妥善调处疏导的能力
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维护一方平安,又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纠纷。这不仅需要法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而且需要法官具备较强的社会认知力。不仅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业务素质,还要注重培养自身的调处疏导能力。法官要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变化,能够灵活运用各种说服的技巧和方法,能够懂得更多的人情世故,掌握更多的司法知识,具备更强的亲合力和沟通力,以法官自身化干戈为玉帛的能力调处矛盾,定纷止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培养艺术驾驭庭审的能力
不断提高庭审水平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司法能力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因此,法官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积累庭审经验,深刻体会驾驭庭审过程中的艺术内涵,掌握高超的驾驭庭审技巧和方法,较准确地把握当事人的心态,较好地掌握诉辩平衡的技巧和措施,力求使每一个审判活动达到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
(五)培养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法官练就过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精湛文字写作能力。要求法官的语言和文字即法言法语必须规范、标准和凝炼,同时又必须是严肃、准确和简洁。要求法官应当加强对语言艺术的研究,提高语言的感染力;加强对文字的运用能力和写作水平的培养,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这是法官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三、学习邹碧华精神,强化纪律与规矩意识,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要学习他公正为民、敢于担当。法官当如邹碧华,需要树立纪律与规矩意识,认真学习“三严三实”,让守纪律与讲规矩深入干警内心,外化于行,并号召全院干警向人民好法官——邹碧华同志学习,结合鹤山法院工作实际,严格实施“六二一”制度,在探索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鹤山法院队伍建设。
(一)学习邹碧华精神,着眼审判抓队伍,构建“六二一”制度管理模式。
六项审判管理通报制度提升审判质效。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一是审限警示催办制度。由立案庭在案件审限届满前15日内发出警示催办通知,督促审判人员在审限内尽快结案。二是裁判文书月评比制度。由院审管办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的骨干法官开展评查工作,对每月结案的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比,评出最优文书、最差文书各一份,并由各主管院长轮流讲评。三是结案卷宗季评查制度。由上述同一组人员,对每季度结案的卷宗质量进行评查,发现问题的,交由相应业务庭限期整改。四是庭审质量月抽查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对各业务庭开庭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程序、着装是否规范,庭审秩序状况等,促进庭审质量提高。五是发改案件月评析制度。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每月由审委会进行讨论评析,明晰责任,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警示,并根据瑕疵程度,在年底绩效考核中扣分。六是新发生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对于当年所办案件发生当事人信访情况的,由主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牵头,组织立案庭、相关业务庭、当事人进行听证座谈,找准症结,努力将信访消化在基层。六项业务管理制度及后来的审判流程网、内网相接,共同构成一个鹤山法院覆盖全面的管理网络。
两项考核档案体现奖优罚劣。一是绩效考核档案。我院坚持将工作量化通报结果与法官绩效挂钩,为全院工作人员全部建立了绩效考核档案。档案中将涉诉信访工作、办案质量、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各类通报中涉及个人情况作为绩效档案基础数字材料,按百分制计分,以得分体现优劣,奖优罚劣。二是廉政档案。我院为每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每月向干警发放廉政监督意见表,干警填写自查情况,各部门廉政监督员和部门负责人填写当月对干警廉政情况的意见。档案反映出的干警在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情况,在评先评优、干部任用上有所体现。
一个每月工作例会统揽全局。我院将每月20日定为工作例会日,由党组成员及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参加。工作例会上,将每月20日应发的各项通报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绩效考核规定的指标分别汇报本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月工作打算。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后,各主管副院长对下月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布置,我本人亲自对本月工作成效突出的工作、部门及干警进行表扬,对本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提醒及督促,同时,安排部署下月工作重点。通过月例会,每名干警都能立足自身,站位全局,对自己的工作在全院的位次心中有数,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心中有数。这样,干警、部门,院党组良性互动,促进全院整体工作质效不断前进。
(二)学习邹碧华精神,努力营造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文化的教育、熏陶、引导有利于营造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一是在全院各工作场所悬挂政治教育、文明礼仪、法律文化等不同主题的文字、书画匾额,用正确的文化理念熏陶人、感染人;二是在审判大楼四楼开辟廉政文化长廊,在法院班车上定期播放警示教育片,形成流动的廉政课堂,在院办公楼大屏幕上每日滚动播出廉政格言,教育警示全院干警廉洁为本,珍惜当前。三是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全院性的文体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让干警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三)学习邹碧华精神,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
学习邹碧华精神,结合鹤山法院工作实际,深入贯彻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工作方针,落实鹤山法院“规范文明司法年”工作要求,全面提升鹤山法院干警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技能,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工作水平。自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7月31日,鹤山法院在全院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审判技能百日竞赛活动。“百日竞赛”活动以立案业务、审判业务、执行业务、专业技能、综合岗位技能为重点,通过岗位技能的训练和竞赛,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法院审判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邹碧华精神,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通过大力推进司法公正、提升法官自身素质、强化纪律与规矩意识,才能培养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才能让法官们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迎难而上,获得国家、社会和民众的尊重,树立人民法院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服务到位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灋"义研究的中国语境——《"灋"义》及相关论著述评,褚宸舸,《河北法学》,河北法学出版社,2007年2月
2、《要件审判九步法》,邹碧华,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
3、《增强司法能力 永葆先进本色》,赵建刚,中国法院网,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