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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不给付赡养费 法院立案当日即执行

  发布时间:2009-11-18 07:39:25


   日前,鹤山法院执行了一起追索赡养费案件,该院当天就完成了立案和执行的所有程序,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一天上午,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拿着一份民事判决书来到鹤山法院,老泪纵横地向法官哭诉儿子的不孝和无情。原来,老太太今年80多岁了,2008年,老人曾就赡养问题与儿子葛某在居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成协议,葛某答应每月支付母亲赡养费25元。然而这一年多来,儿子分文未付,母亲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来到鹤山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鹤山法院立案庭当即予以立案,并与执行局进行了交接。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就找到葛某,对其不遵守法律协议、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在法律的威慑下,葛某给付了一年的赡养费。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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