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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当事人的贴心人 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发布时间:2015-08-03 15:42:40



    近日,我院审结了一起行政处理案件,原告是居住在河南省濮阳县城关镇,诉求的是1984年在鹤壁市除尘设备厂受工伤一事,因原告年近80岁,且腿部有伤行走不便,考虑到原告的身体健康,我们法院行政庭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在院里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行政庭人员先后两次到原告的居住地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原告对我院在审理案件期间照顾其行动不便,主动送法上门、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表示满意,被我们的热情工作所感动,对我们审判人员表示非常感谢。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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