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7月起,鹤山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在人民法庭率先试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一年来,鹤山法院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诉讼环节的一站式服务,取得显著成效。鹤山法院及时总结经验在8月3日的河南法制报发表题为《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的文章。
8月10日,鹤山区区委书记李海章对我院发表的《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河南法制报总第5069期第六版)一文作出重要批示:区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创新工作,探索实践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模式,方便了群众,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望法院进一步完善措施,大胆创新,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接到李海章书记的批示后,鹤山区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李海章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体干警要迅速领会精神,认真学习李书记重要批示,将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李晓晔院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领会李海章书记指示精神,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办每件案件都要将群众放在第一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工作,切实担负起繁重而繁琐的工作任务,挖掘自身工作潜力,克服困难,把工作做得更好,公正高效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切实让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三是注重宣传,要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让群众全面了解法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