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7月起,鹤山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在人民法庭率先试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一年来,鹤山法院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诉讼环节的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鹤山法院及时总结经验,在8月4日的鹤壁日报发表了题为《当事人满意率达99%——鹤山区人民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一年纪实》的文章。
8月17日,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对该文作出了重要批示: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提高了办案质效,实现了司法便民,赢得了群众好评,望我市法院认真总结提升,更快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月17日下午,接到陈兆法书记批示后,鹤山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批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8月18日上午,又召开全体干警会,学习贯彻陈兆法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强调,陈书记的批示既是对全市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更是对鹤山法院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李院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项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批示精神,并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坚定信心,努力实干,进一步提升做好“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按照陈兆法书记所作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灵活运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依法及时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生态活力幸福鹤壁建设切实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三是要更加注重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维护民生权益。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让司法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