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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法官千里奔波解民忧 三天速调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5-09-15 15:26:43


    近日,鹤山区法院民一庭启动快审快调工作机制,案件受理当天就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出财产协助执行通知书,远赴千里之外山西省吕梁市寻找案件当事人,并当场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从案件立案到圆满解决仅用三天时间,当事人对鹤山区法院高效率办案工作风格超点赞,称赞鹤山区法院高效为民解民忧!

    2014年8月,被告肖某某、李某某夫妇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经好朋友介绍,找到本案原告王某某借款150万元,约定3分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如不能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由原告任意处置夫妻共同名下的淇滨区某小区两套房产。一面是熟人介绍,一面是可靠的担保,原告王某某找其他几个朋友,凑齐150万元整爽快借给二被告150万元。本想到期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利息,谁知还款日期到期后,原告王某某才发现二被告为了扩大生意业务,不光找自己借了150万元,还找其他人借款好几百万,以现在的经济实力尚不能解决偿还所有债务。原告为了能够及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只能诉至鹤山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鹤山区法院承办法官民一庭付庭长拿到案件案件后,仔细分析案情,充分研究案件事实,考虑本案借款事实清楚、涉案标的较大,如不及时快速处理,将不能实现原告合法债权,原告合法利益将会受损,应当事人请求快速审理,立案当天就采取相关诉讼保全措施,二被告房产手续早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核实到第一被告因山西从事煤炭采掘生意,第二天当即决定远赴千里之外山西吕梁寻找被告人。等赶到山西吕梁被告肖某某工作某矿时,天色已经渐暗,矿内已是灯火通明,鹤山区法院民一庭干警们不顾千里奔波舟车劳顿之苦,当场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手续,被告肖某某一开始不愿意签署相关法律手续,在法院工作人员长达一小时耐心细致讲法析理下,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9月底支付150万元本金,利息于2015年4月底前协商一致后支付完毕,到期如不能履行义务两套房产任原告王某某处置。第三天,我们返回鹤壁,将和解协议交另一被告阅读签字,三天辗转两地奔波1500公里,将一起150万元大额民间借贷纠纷圆满解决。

    拿到鹤山区法院调解书后,原告王某某激动不已的说:真没有想到从立案到调解成功,鹤山法院民一庭法官们只用三天时间,鹤山区法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务实为民的工作态度、快捷高效的工作效率,让我由衷钦佩,给鹤山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们点个赞!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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