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一张欠据作证据的民间借贷案件貌似简单,可最近,鹤山法院鹤壁集法庭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遇到毁灭证据、妨害诉讼的情况。在李晓晔院长的大力支持下,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国庆节前,鹤壁集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被告的妻子杜某提出曾经偿还过一部分欠款,原告妻子当时将还款时间和金额记录在一张日历上,要求原告提供该日历,原告否认此事。被告的妻子一时情急,突然抢过欠据原件,边撕边走出承办人办公室。面对此情景,法庭庭长及时将杜某追回,一方面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将其安置在会议室进行询问、批评教育,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证据固定。一方面及时向李院长就此事做汇报,李院长当即指示一是做好证据的固定;二是迅速找齐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三是对该毁灭证据的行为依法惩处,李院长并立即安排法警队待命,随时做好增援准备。法庭工作人员为在场人员做笔录,承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将证据全面固定。事至此并未结束,法庭人员在准备工作做好以后,仍兵分两路,副庭长赵俊峰带领书记员、法警对杜某继续进行批评教育及讲解法律规定;庭长张志昊带领承办人到院里向李院长做当面汇报,并就处罚情况进行审批,制作裁定。
一切准备就绪后,已近午后二时,当处罚决定向杜某宣布时,态度强硬、甚至声称要上吊的杜某情绪更加不稳定。经过张庭长及承办人近两个小时的讲理释法和严厉地批评教育,杜某的态度终于从坚持和法官打心理战到认识到法律、法院是有尊严和权威的,不能随意践踏。主动具结悔过,并自愿当场给付原告欠款,向法院交纳了罚款。
一天近7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换来案件结案、对毁灭证据的行为进行了合法惩处的双重效果。法律效果彰显、司法权威实现。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官均从该事中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不可侵犯,法院依法办案才是法院形象、法官尊严得以保障的不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