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申请执行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由鹤山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几番对峙的离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刘某与王某已结婚10年,刘某性情暴躁、好逸恶劳、经常殴打妻子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某曾两次起诉离婚,刘某都以感情良好,不同意离婚,并保证以后一定改正自己的行为,好好对待妻子和孩子。但刘某此后还是不改以往的陋习,无耐王某再次诉至我院。经审理判决:婚生长女由王某抚养,刘某支付长女抚养费9803元;次女由刘某抚养,王某支付刘某抚养费3745元。
一年过去了,王某不仅没有支付女儿一分钱的抚养费,而且在刘某多次找王某催讨时还明确的表示:我就是不给。执行人员在与刘某的交谈中得知,刘某与王某之间的问题是在两个大人之间的恩怨,矛盾较深,情绪也都非常激动,但不能因此而波及到孩子。执行人员决定转换执行思路,打亲情牌的策略。于是把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法院,对王某讲述了孩子随刘某生活的困难情况,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再怎么说孩子也是无辜的,钱不是最重要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孩子健康快乐的抚养长大,希望其双方能在一起心平气和的谈一谈。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即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