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吴是个国有企业的工人,那天晚八点多,出门准备去上晚班,他顺路到烟酒店买盒烟,在这档口,喝多酒的老何也去买烟,两人不知何故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被烟酒店老板劝开,老何就走了。小吴也没有当回事,继续在烟酒店等班车过来。
老何喝的迷迷糊糊,回去后不知对儿子说了什么,总的意思是别人欺负他了。他儿子一听,老子被人欺负了,立马急了,就召集几个朋友打车一起赶到烟酒店,上前质问小吴为什么欺负他父亲并不问青红皂白的扇了小吴几个耳光。小吴一看来了那么多人打他,再说也不怨自己,这时怒从胆边生,顺手从货架上拿起一把菜刀,向老何父子划去,趁大家躲避之际,慌忙跑了。老何父子受伤住院,经鉴定:老何父子均构成轻伤。后小吴被通缉抓获。
检察机关指控:小吴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人民法院查明了上述事实,审理期间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并已履行。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感言】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本案被害人身体受到了伤害,受了痛苦,被告人受到了法律处罚。双方都没有收到益处。这也是本不该发生的事,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双方处理不够冷静,致使悲剧发生。假如老何不喝那么多酒,老何的儿子不那么冲动,小吴遇事不那么愤怒,这样的流血事件就不会发生。法官在这里提醒大家:遇事一定要冷静,制怒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