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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调解企业纠纷 优化园区经济环境

  发布时间:2015-12-09 09:33:04



    甲、乙两企业系南北相邻,坐落在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是姬家山产业园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2015年8月,甲企业在爆破施工时造成相邻乙企业的生化水池因受震动出现裂缝。裂缝的修复需要资金数目较大,乙企业因修缮问题与甲企业协商不成,于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鹤山区人民法院姬家山法庭受理了该起案件,承办法官张勇军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主动与园区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案情分析讨论,并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承办法官张勇军考虑到甲、乙企业均处于发展阶段,纠纷若不能及时解决长期拖下去对双方都是不利的。生化水池造成裂痕的成因和维修费用的确定需要有关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且鉴定周期较长,直接造成两企业不能正常施工。承办法官张勇军联系了多家鉴定机构,查不到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可以对乙企业生化水池出现的裂缝与甲企业施工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专业的鉴定。考虑到企业今后的良好发展和园区经济环境的优化,张勇军邀请区主管领导、园区负责人以及两企业的董事长进行多方调解,本着友好相邻、共同合作的精神,两企业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两企业共同出资对生化水池的裂缝进行修复,两企业和各方负责人对调解的结果均比较满意,表示将尽快修复水池并加快施工进程,早日投产产生效益。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姬家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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