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你们为我解决了大问题,事情解决了,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回家,提心吊胆上班了。”近日,鹤山区法院行政庭妥善协调执结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紧紧握住法官的双手,道出了发自内心的感激之言。
王某于2008年3月计划外生育二胎,当地计生部门依法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因王某拒不履行,计生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王某早出晚归四处躲藏,家中无有价值财产,执行干警屡屡扑空,但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对王某及其财产的寻找。
法院多方调查,得知王某在本市某煤矿打零工,执行干警早晨五时出发,到该煤矿守候王某。发现王某上班后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逃避执行的行为,干警予以训诫并耐心细致地对其讲法说理,最终,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疏导,王某感动了,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了家人履行了3000元。同时法官了解到王某家中并不富裕,母亲有病要人照顾,也需用钱看病。对此,执行法官为了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征得申请人同意,对该案采取协调方式处理,余额部分双方达成了分期分批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均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