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搞好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鹤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主动走出院门,到辖区巡回开庭。2015年12月11日下午,鹤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到辖区馨苑十区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二被告人刘某某、侯某某均是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自己在事故中受伤,依照刑法规定,对二被告人处以拘役刑。通过开庭审理,被告人认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害人害己,表示以后再也不酒后开车了。
巡回开庭也给辖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开完庭,参加旁听的群众也有很大反应,他们认识到,酒后开车,真是危害不浅,不但危害了公共安全,自己还得受疼,最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纯害无利啊。他们纷纷表示,回去以后一定告诉家人和邻居,以后决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次巡回开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