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大街小巷依然充满了浓浓的年味,而在鹤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室内,法官们已成功调解一起拖欠两年的民事纠纷。
2014年4月,经朋友介绍,原告娄某某为被告王某某修建羊圈,约定日工150元,建成羊圈后,被告以手头紧为由暂缓支付工资,并出具欠条一份。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被告躲藏起来不见他,无奈诉至鹤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
立案后,民一庭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考虑被告常年在外务工,只有年关在家,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债权,民一庭法官利用春节前到被告家送达开庭手续,于春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在调解室内对双方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偿还欠款的调解协议。一件欠款两年的纠纷快速化解。
民一庭法官付红民笑着对双方当事人说:“你们这件案件可是我们猴年调解的第一起案件啊!”当事人对法官务实高效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对鹤山区法院法官的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