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鹤山区法院把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作为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新理念,健全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创建调解文化,强化民调指导,形成了庭室争创优胜单位,人人争当调解能手的浓厚氛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3.8%,刑附民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调解、协调率也均在90%以上。认真总结调解年活动中取得的经验,主要有:
一是转变理念,充分认识调解工作意义。鹤山区法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稳定意识,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缓解冲突和对抗的不可替代作用,认识调解工作是司法走近群众的重要途径,广大法官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宗旨,切实履行神圣的职责。
二是开拓学习,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能力。通过评比“调解能手”等多种形式,着力加强法官队伍的调解能力建设,提高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特别是把握社情民意、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资深法官的言传身教,把调解经验、实践技能传授给年轻法官。
三是完善制度,调解能力纳入考核机制。健全了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去,建立工作台帐,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将诉讼调解率、撤诉率、诉前调解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指标作为评价法院和审判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是诉调对接,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通过建立“社会法庭”,强化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依法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法院做好诉讼各个阶段的调解工作。
五是营造氛围,设立调解工作室。把创建调解文化、营造调解氛围作为推进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的抓手,以生动的事例、直观的形象、通俗的语言,使当事人感知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的道理,为当事人营造自由协商、互谦互让、温馨和谐的宽松调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