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鹤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杨某诉某行政机关行政治安处罚和不作为案件,因杨某与第三人郭某打架后引起的行政处罚,杨某对处罚不服,诉至法院,鹤山区人民法院考虑到该案较为复杂,当事人矛盾较大,如果一判决了之,当事人很有可能去打民事赔偿官司,案件虽然结案了,但事情并未实际解决,鹤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东风在查清事实基础上,综合考虑所有因素,牺牲休息时间,多次加班加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原告杨某于2016年3月26日向鹤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3月29日上午杨某向鹤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向法官表达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