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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电话沟通促调解 快速化解纠纷显真情

  发布时间:2016-05-17 16:00:30


    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话沟通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当事人对法院的高效司法为民工作作风高度赞赏。

    2014年,原告姬某经熟人介绍,到被告索某和姬某承包的鹤山区某小学搞外墙粉刷工作,约定粉刷一平方外墙2.5元,被告索某和姬某负责提供粉刷原料,其他粉刷工具由原告姬某某负责。干完粉刷作业后,被告索某结算部分工资款,剩余的4000元工资款迟迟不予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本案后,仔细分析案情,考虑本案标的不大,又是熟人之间的介绍工作,乡里乡亲,可以通过调解来促成案结事了。由于索某是外地人,来往法院不便,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在电话中最终做通索某某思想工作,感动了索某,同意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姬某某3500元,促成案结事了,平息了社会矛盾纠纷。

    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多用说理的方式,少用教训口吻与当事人交流,换位思考更容易促进案结事了,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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