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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文明委莅临我院复查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1 16:20:55



    8月11日上午,鹤壁市文明委王改英、汤琳一行两人,在鹤山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小玲、区文明办主任郭永发、区文明办王静的陪同下,到鹤山区人民法院复查2016年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院长李晓晔及全体党组成员、负责创建的工作人员参加。

    李院长首先对鹤山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赵部长对鹤山法院近年来围绕鹤山区委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活动予以总结肯定.鹤壁市文明委对鹤山法院的精神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实地考察了单位环境卫生,同时随机选取了法院十多名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省级文明单位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参与度、知晓率。    

     近年来,鹤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契机,在全院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开展运动会、道德讲堂、文明餐桌等形式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促进鹤山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文明委领导察看鹤山区法院精神文明单位复查材料后,纷纷表示鹤山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省文明办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法院日常各项工作活动中去,活动档案资料详实细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扎实到位,整个单位精神文明氛围浓厚,干警队伍文明素质风貌良好。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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