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伊始,鹤山法院于2016年9月5日深夜,顺利执结一起常年积案。
王某芝、杨某申请执行侯某良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举家外迁,常年规避执行,下落不明。法院采取各种措施也未能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案件只能依法终止。
但是执行干警杨焕朝、赵小俊对此案件并没有放弃关注。借“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执行员杨焕朝通过线人举报,得知被执行人隐匿之地,协同110公安干警,趁夜一举将被执行人控制。在法律威慑和执行干警的教育下,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连夜筹款,一次全部履行完6万元执行款。一起常年积案,得到顺利执行。
第二天一早,申请人及其亲属,就来到法院,给我院执行干警送来了一面锦旗,来表达对执行干警杨焕朝、赵小俊的谢意。“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开始头一天就打了一个大胜仗,鼓舞了广大执行干警的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