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法院为了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国有企业的工作精神要求,启动快立快审快调快判工作机制,争取较短周期结案,为国有企业减轻负担、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期,鹤山区某国有企业由于市场原因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与该企业发生劳动争议诉至法院。鹤山区法院民庭受理案件后,一方面是大批劳动者涌进法院主张劳动待遇,另一方面是该国有企业经营困难,难以为继。民庭法官认真分析案情,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既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妥善处理涉国有企业的矛盾纠纷。经仔细考虑,民庭法官决定走调解工作思路,一方面积极主动联系劳动者,多次做劳动者思想工作,多从劳动者立场考虑,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和企业多次沟通,尽量分批次履行,减少企业压力,经过法官不懈努力,一批涉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终于以调解结案。
通过鹤山区法院调解工作,大批涉及国企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的解决,国有企业既摆脱了诉累,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院也达到了保护国有企业与弱势群体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