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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行政庭两天审结一起行政赔偿案 (讲干警故事 树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6-10-20 11:38:53


    原告耿某因到北京上访被公安分局拘留,原告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法官张爱香在接到该案后,及时审查了原告的起诉材料,发现原告赔偿请求不明确,当即通知原告到法院来明确其诉讼请求。

    原告来到法院后,张爱香法官首先给他端水、让座,在当事人没有了思想负担后再谈案件的事。张爱香和原告聊了一会后,就告诉原告起诉材料需完善,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向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释明,当事人当场表示撤回起诉,并且感谢张爱香法官的耐心释法,他说:“都说法院的人不好沟通,我怎么感觉你没有架子,你的做法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  

    一起因上访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通过我们张爱香法官的明理释法,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2日,这是我们行政审判庭审限最短的一起案件。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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