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鹤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东风带着行政庭的同志们一大早出发来到濮阳管某家,对已审结的行政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管某激动地说:“鹤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真是爱民的好法官,你们惦记着我的事,这么老远还来看我,真是太感谢了,感谢你们鹤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法官。”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陈东风庭长始终把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评价放到重要位置,彻底转变“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思想观念,多年坚持判前释法、判后回访当事人。
多年以来,鹤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陈东风庭长持续坚持对已审结案件的当事人落实回访制度,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年事已高的当事人进行了重点回访,听取他们在案件审结后的一些想法和困难,并把他们的想法和困难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受当事人的好评,也切实体现了陈东风庭长司法为民的思想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