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鹤山区法院四项措施促进执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6-11-22 15:42:19


    11月18日,全省法院推进繁简分流加快执法办案工作会议召开后,鹤山区法院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刘明院长的讲话精神,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积极推进鹤山区法院执法办案工作。

    一是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法官干警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及时转变观念,调整心态,切实将全省法院会议精神和刘明院长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二是明确管理职责,压实管理责任。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组织部门办案人员逐案排查未结案件,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尽快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打好基础。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各庭室结合各自审判执行工作,主动找问题、积极想措施、及时做调整,确保审判质效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大幅提升。根据两个法庭结案率较低的问题,积极调整充实办案人员,统筹安排法庭工作,统筹安排办案时间,协调法警队配合两个法庭实行集中送达、集中开庭,最大限度缩短审限、加快进度,多结案、快结案。根据执行局积案较多的情况,把涉财产型案件作为突破口,集中办理。    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的执行工作司法解释,用足用好法律和政策,努力提升案件的执结率。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全力促进案件质效提高。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努力推进刑事速裁程序的使用和推广,缩短刑事办案周期;鼓励干警加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全力做好办案一线的物质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