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鹤山区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鹤山区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鹤山区大局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鹤山区法院出台十项措施助力区委经济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实现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严惩危害企业犯罪。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三是审慎处理涉企案件。对涉及两个园区建设及其它重点企业的重大案件的裁判及执行,实行报告制度。四是依法制止涉企三乱。依法制止各种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及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灵活运用强制手段。在执行中,要更多地采取债权变股权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六是打造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依法缓、减诉讼费用。七是建立驻企法官联系点。积极主动深入到企业中去,加强调查研究,了解重点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意见,积极改进服务水平,为企业解决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八是推进能动司法,拓宽服务途径。在审判、执行中注重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九是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源头预防,畅通接访渠道,压实工作责任,因人因案施策,落实稳控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十是严肃审判纪律,严格执行“十条禁令”。明确办案的红线底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办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