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鹤山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今年以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工作情况。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钱华主持,党组成员、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俊林担任新闻发言人。鹤山区宣传部以及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王院长首先对该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通报。随后,与会记者围绕通报内容进行了提问,该院姬家山法庭庭长张勇军针对记者提问一一进行解答。
鹤山区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制定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三位一体化解社会纠纷机制实施方案》。 2016年以来,该措施的实施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民事案件诉前化解纠纷50余起,诉后督促履行40余件。诉中调解178件,调解率34.56%,调解率在全市基层法院最高。
鹤山区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深入姬家山产业园区、韩林涧产业园区提供法律服务,遇到急、难、险、重情况第一时间到场解决,对于涉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依法高效妥善解决,为鹤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