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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落实“十条禁令”加强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0-03-05 12:15:14


    2010年2月20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工作会,宣布“十条禁令”。第二天我院就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通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以及制作“十条禁令”版面等形式组织干警进行认真学习。

   “十条禁令”是从审判活动细节出发,从容易滋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和队伍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入手,是反腐倡廉的内控机制。“十条禁令”比去年最高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更细化,更严密,更广范,这是对我们法官工作和生活更加严格的要求,也是我院今后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铁的纪律。

    通过学习,同志们认为“十条禁令” 对于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法官的真诚爱护和善意提醒,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认真执行,让院党组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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