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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青春维护法律的天平(讲干警故事 树法院形象)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尤文广

  发布时间:2016-12-13 09:26:01


    尤文广现任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2004年初进入法院工作,当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06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06年10月被中共鹤壁市委政法委、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12月被共青团鹤壁市委、市综治委评为“鹤壁市优秀青年卫士”;2009年2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1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2011年6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宣传先进个人”;2013年12月再次被市综治委、共青团市委评为“鹤壁市优秀青年卫士”。

    作为一名法官,他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在他的心目中,公正是至高无上的追求,法律是不容倾斜的天平。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具有较强的司法能力和较高的司法水平,驾驭庭审能力强,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很高,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单位领导、同事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肯定。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他都能严把法律这一道关口,做到公正无私,罪当其罚,有效地震摄了犯罪,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自2006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尤文广法官主审和参与审理了800余件刑事案件,占鹤山法院近五年来刑事案件的95%以上,已成为刑事案件办案能手。特别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中,尤文广根据同事们和自己的经验及时总结出“调解提示”、“人文关怀”、“分期付款”、“先予执行”等九种调解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使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上,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尤文广和同事们采用“圆桌式”审判,注重“情理式”审理,实行“心理矫治”和“庭前三见面、庭后三落实”的工作方法,从共青团、教育局、妇联、工会等单位聘请了特邀陪审员参加庭审,规范了庭审用语,在严格依照程序的基础上,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强化道德教育,努力营造宽松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最大程度地体现人文关怀。他所审理的80余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新犯罪率为零。他所办理的案件,件件是铁案,件件是精品,无改判,无抗诉,无再审,无超审限,无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案件处理失误导致当事人上访缠诉或引发其他恶性案件。

     刑事法官手中握着刑罚大权,掌握着当事人的命运。这种权力不是特权,而是一种责任,这权力是人民给予的,要用这种权力来服务于民,惩恶扬善,打击犯罪。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有时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干扰,尤文广是本地人,亲属熟人较多,受到的干扰也更多,但他坚信“公生明,廉生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律的原则,也是法官的原则。如在审理冯某等六人盗窃案时,被告人家属多次到尤文广父母家,托人说情,希望能从轻处理,并许以重诺。为排除干扰,尤文广一个月不回家,不接父母电话,直到案件审理完毕。又如孙某等七人特大抢劫、盗窃、私藏枪支案,被告人家属送礼说情遭拒后,放出话来威胁尤文广的父母,尤文广法官依然顶着压力,公正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十到十八年有期徒刑,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

     不论何时,他都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只有不循私情,秉公办案,才能把案件办好,取得好的社会效果,才能真正地为民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梁亚云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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