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鹤山区人民法院民庭本着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理念,在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时,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及时解决了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辖区百姓的认可。
日前,民庭法官戚秀丽又顺利调解一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原告姬某今年62岁,是鹤山区姬家山乡农民。两年前到鹤山区一家企业打工,双方还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是付出了劳动,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无数次和企业协商未果,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民庭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起诉和开庭手续。考虑到年关将近,农民工渴望拿到工资的迫切心情,承办法官戚秀丽没有等到开庭再处理,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就双方存在的分歧意见查找法律依据,认真向当事人释明,一次次的调解,一次次不厌其烦的劝说,终于促成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戚法官的督促下,企业于调解当日就履行义务,将拖欠的报酬送到了农民姬某的手中,老人接过钱,开心的笑了。他感动的说,法官这么快就帮助我要回了工资,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啊!听了老人的话,戚秀丽也舒心的笑了,能够得到百姓的认可,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