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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0-03-05 12:16:4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院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我们认真的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条例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失职行为、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行为等方面,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它结合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对“插手、干预、过问案件”、“严重超出规定办理期限”等,规范更加严密。条例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廉政问题加重了处罚,重点约束了审判、执行行为。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证,也更加深入推进“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规范了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内外行为。

    2010年2月3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全体干警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以考促学,牢记条例规定内容。让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其他行为规范入脑入心,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树立良好法官形象。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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