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上午,鹤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辛守勇到鹤山法院调研,就最高院提出的“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鹤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高海燕,主管执行副院长闫洪福,执行局长张晋邦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鹤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传达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江必新副院长在2月15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鹤山法院的执行工作,和春节期间开展的“春雷行动”情况作了汇报。
辛书记听取了汇报后,首先对鹤山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尤其是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予以肯定,然后根据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精神,结合鹤山区的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敢字当头,勇于当先。在距离省高院要求二年内解决执行难还有一年的时间,时间紧、压力大。因此,要求执行干警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知难而进,勇于担当,利用失信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
二要依靠党委、整体联动。目前,要在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加强与公安、金融、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强大的执行工作格局。
三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对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一方面下大力气执行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广的难案,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给被执行人传导社会压力;另一方树立正面典型,大张旗鼓的鼓励诚信行为。
四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广大执行干警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行。关注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注重服务意识,尤其是要注重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
最后,辛书记对广大干警牺牲春节休息时间,进行“春雷行动”执行会战表示赞赏,同时表示区委政法委会全力支持鹤山法院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