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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找准案件节点调解 及时履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03-15 15:43:53


    2月27,张某某在姬家山法庭拿到7000元工资款,心里非常激动,没想到没半月,鹤山区法院法官就帮我们农民工兄弟追回拖欠三年之久工资,连声感谢鹤山区法院法官司法为民工作作风。

    2014年春天,原告张某某带领8名农民工兄弟在被告许某某承包的工地上砌石块,双方约定被告许某某承担建筑材料,原告负责砌石护路,砌石每平方为80元,工期三个月,工资款共计4万元。施工过程中原告张某某严格按照被告许某某指示,将护路石块砌好。工程完成后,因地形地势原因导致部分砌石路段塌陷,被告在支付大部分工资,剩余1万元以种种理由不愿再付,玩起了躲猫猫,一直不露面。原告张某某多次找被告许某某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至鹤山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1万元工资款已经拖了三年之久,原告不知找了被告多少次,期间经过多方协商调解,被告均以赔本为由不愿支付工资款。拿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寻找案件突破口,争取最短时间帮助农民工追回难要的工资款。承办法官一次次耐心细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向被告申明法律厉害关系,被告渐渐平息激动情绪,愿意一周内支付原告张某某7000元工资款。至此,追要三年之久的工资在鹤山区法院不懈努力下,农民工终于拿到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久违笑容又重新回到原告张某某脸上。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姬家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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